2024-09-13 19:00信息 • 发布者: 全国党媒信息公共平台

来源:东莞时间网-i东莞

最新消息!

今天(11月12日)

记者从东莞市住建局了解到

东莞各镇街农房报建工作已正式恢复

东莞市农房建设审批管理系统

目前已上线运作

可以网上申请提交资料

但部分镇街需要时间

熟悉政策和工作流程

相关工作正在积极推进

逐步实现常态化

前几天

《东莞市农民安居房管理办法》出台

(点击回顾)

新建、改建、拆建农房有新要求

具体要怎么申请

往下看 ↓↓↓

问:要准备什么材料?

前期审批申请资料:

申请人身份证;

家庭

镇街镇村两级工作人员培训结束后,预计在10月份重启。”

市住建局副局长刘安良表示,在这之前,各镇街要积极主动介入,指导村民做好资料收集等审批前准备工作。而在审批暂停前已经批准建设的农房,各镇街也应该严格执行规定准予其继续建设。

何绍田指出,农房建设问题是民生问题,也是经济问题,更是粤港澳大湾区城市建设的主要工作。市委市政府对农房报建工作高度重视,今年年初从8个部门抽调人员组建专班专题研究农房的规划建设管理工作。

新办法计划在10月出台,市住建局将全力配合市政府做好相关工作。

而去年12月31日前通过镇街民房审批的民房可以继续建设,新的农房则可以等新办法出台后启动审批报建。

02农民公寓和拆迁安置房不受影响

农民安居房:自建房原则上,住宅基底面积不超过150㎡、住宅建筑总面积不超过600㎡、层数不多于四层。符合条件的多户联排,户均用地面积不得超过100㎡。

农民公寓:达到不少于300户或1000人的标准。在建设标准方面,以村(社区)为单位,农民公寓的人均用地面积应小于30㎡、人均建筑面积应小于60㎡。

拆迁安置房:征收集体所有土地中涉及个人住宅、政府征收国有土地上的个人住宅、集体经济组织收回本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住宅以房屋进行补偿的,其他经审核、批准可以安置房进行补偿安置的。

自建房审批报建就要恢复啦小伙伴们

赶紧告诉你身边有需要的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