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海口市公安局美兰分局消息,近期,该局对韩某菲涉嫌诈骗案立案侦查。经查,韩某菲以能够为他人购买低价房产和投资高回报项目为幌子,诈骗多名受害人财物,涉案金额高达数千万元。目前,韩某菲已被海口警方采取强制措施。海口警方发布通告,呼吁尚未到公安机关登记报案的受害人于2月29日前至海口市公安局美兰分局刑警大队报案。
报案地址:海口市公安局美兰分局刑警大队(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文滨路碧水名城)
联系电话:0898-
,自己截留了8万元。
2021年7月21日,当地政府部门发布公告,称某楼盘所有房源全部由国企回购作为人才公寓,不再对外销售。蒋某带着疑惑问廖某,廖某转问施某。此时的施某早已将32万元挥霍一空,为稳住蒋某,声称自己认识该楼盘的“刘总”,并假扮“刘总”承诺让蒋某优先看房、选房。
后来,施某先后编造买房需要交纳“认筹费”“号费”等理由,从蒋某处骗得143万元。后蒋某多次催施某带其去看房、签合同,施某先是不肯见面,后又谎称开盘推迟。眼见购房无望,蒋某要求退钱,施某编造各种理由拖延。
2022年7月,蒋某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施某返还购房款。在诉前调解阶段,施某拒不到场。蒋某心生不满,购买了红油漆,并找到施某母亲的住处。为发泄心中不满和让施某尽快还钱,蒋某于2022年9月至10月多次在施某母亲住处的外墙、大门等处泼油漆、写大字,施某母亲不堪其扰报警。
2022年11月,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检察院受邀介入蒋某寻衅滋事案,经阅卷发现施某有诈骗蒋某购房款的犯罪嫌疑,遂提出立案监督意见,随后公安机关以涉嫌诈骗罪对施某立案侦查。2024年1月,施某到派出所投案。4月,公安机关将施某诈骗案移送至该院审查起诉。
审查起诉阶段,检察官督促廖某退出8万元并返还给蒋某。5月,该院以涉嫌诈骗罪对施某提起公诉。
对于蒋某的寻衅滋事行为,该院经审查认为,蒋某的行为与一般的无事生非有明显区别。鉴于其犯罪情节轻微,并有坦白、自愿认罪认罚、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等情节,2023年12月,该院对蒋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来源:检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