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7-12 16:28信息 • 发布者: 全国党媒信息公共平台

购房者在购房前往往会了解不少相关信息,当地购房政策更是其中的重要内容之一。然而,在广州工作的外地男子小林却称,自己在不知本人无购房资格的情况下与房地产公司签订了房屋认购书并缴纳了定金,这种情况小林可以要求房地产公司退还定金吗?

记者今日从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了解到,本案经法院审理后,对于小林要求退还购房定金20000元及利息的主张不予支持,但判令房地产公司退还小林为获得车位优先选购权所缴纳的10000

夏亿居达房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负责人汪旭告诉记者,房子没有卖成,是因为余先生首付款不够而造成的,中介一直在履行自己的义务,并不存在违约行为,但现在买卖双方都没有支付中介费。

汪旭说,不想再和对方进行协商,目前他已经将房主和余先生一同起诉至法院,他会根据法院的判决,来决定是否退还定金。

为进一步了解情况,记者也电话咨询了房主的委托人于女士,她告诉记者,中介公司在签完合同后,一直拖着不办理手续,并且告诉她是因为余先生首付款不到位,过了合同约定的时间,因此他们认为合同已失效,后来,于女士了解到不是因为购房者的问题,而是中介公司的推脱造成违约,房主也同意不追究责任,解除合同。

定金到底退不退 听听律师怎么说

双方各执一词,中介公司是否应该将定金退还给余先生呢?宁夏合天律师事务所律师李亚楠表示,定金属于房屋买卖双方之间收取的款项,中介公司没有权利收取定金,只能代为保管,双方解除合同后,在房屋出卖人不追究买房人的责任的情况下,购房者是有权要求中介公司退还定金的。

对于是否支付中介费,李亚楠律师说,需要根据中介合同的约定,有些中介合同约定收取中介费是以房屋过户为准,有些则是以房屋购买者和房屋出卖人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为准。如果以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为标准,中介公司是有权要求合同相对人支付中介费的。但是中介公司在房屋买卖过程中,可能存在服务不到位的行为,就属于违约,房屋出卖人或房屋买受人有权要求中介公司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起诉至法院,法官可能会判决中介公司免收或减收相应的中介费。

李亚楠律师提醒,如果在签订中介合同后,房屋出卖人和买受人已经碰过面,双方最好留下联系方式,以便后续出现沟通不畅的情况,可以直接联系,而不是通过中介方传达。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也要注意,合同应当将支付首付款的时间、支付尾款的时间、过户的时间以及几方的违约责任都约定清楚。房屋中介只是起到桥梁作用,李亚楠律师建议买房人不要过于依赖中介。

截至发稿前,记者了解到,余先生还未要回交付的定金。余先生准备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王子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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