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到期后怎么办?
大家好,大家都知道工业用地的使用年限是50年,到期之后怎么办呢?要知道土地使用权是50年,但是需要和地上的建筑物分开计算。地上的建筑物是归企业所有签订的国有土地出让合同,要在土地使用权到期的前一年去申请续期。
如果是因为公共利益或者要征收这块土地,比如在这块土地上修建学校、医院等等,应该给予批准的企业都会得到相应的赔偿。如果批准续期应该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要支付
就面临土地使用权陆续到期的问题。
2022年10月,萧山发布了修订之后的工业用地使用权出让续期办法。《办法》规定,企业提出土地使用权续期申请后,经审核通过后可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每次续期不超过20年,且累计年限不得超过50年(目前工业用地使用权最高年限)。也就是说如果首次出让是20年期限,第一次续期20年的话,第二次还可再申请续期10年。
至于续期费用,《办法》也有详细规定。目前萧山新出让的工业用地(50年),基准地价从50万元/亩(四级)至65万元/亩(一级)不等,不同的续期年限系数也不一样。比如10年期的系数为0.5089,20年期的系数为0.7676,这就意味着同样是四级工业用地,续期10年和20年土地出让金分别为25.445万元、38.38万元。
不过,为了奖优罚劣,萧山根据亩产效益将企业分为A、B、C、D四类,其中A类企业可按照基准地价的0.3倍系数确定出让金,如果是四级土地续期10年只要7.6万元/亩;D类企业系数为1.3,按规定每次只能续期2年,四级土地2年使用权出让金将高达8.5万元/亩。
2018年9月,海宁市出台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租赁)到期非住宅类土地处置管理办法》,这在全省尚属首次,并且依照此办法成功处置了一幢商住楼——龙祥大厦。
龙祥大厦曾是海宁第一高楼,拿地时间为1998年5月,土地性质为商业。商业用地使用权最高年限为40年,但由于拿地企业系中外合资,按照当时的政策营业期限为20年,故土地使用年限也为20年。也就是说,龙祥大厦的土地使用权到2018年5月就到期了。
办法规定,商地使用权续期最长20年,且原出让年限与续期出让年限之和不得超过40年,并按办理续期时土地市场评估价的50%缴纳土地出让金。根据这一规定,龙祥大厦产权续期20年共须缴纳近2200万元土地出让金,平摊下来约3137元/m²,相当于当年房价的7.5%左右。
此外,2016年温州曾有一批住宅房源20年土地使用权到期,并引发全国关注。最终,对这一类少数住宅用地使用权到期的问题,国土资源部发布了过渡性的办法,即:不需要提出续期申请、不收取费用、正常办理交易和登记手续,但仍填写该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原起始日期和到期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