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想用公司名义来买住房自己家人居住,说是可以抵税省税,这样理解对吗?
通过上述方式来抵税省税的做法是错误,股东把住房买在公司名下而无偿提供给老板家人居住,涉税风险非常之大。
增值税视同销售的风险
公司名下的资产无偿给股东使用,属于无偿提供的不动产租赁服务,按照财税〔2016〕36号公告的规定,存在增值税视同销售的税务风险。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
缴纳房产税。以一套1000万的房子为例:
公司自用时:房产原值=(1-30%)*税率(1.2%)=1000*(1-30%)*1.2%=8.4万
用于出租:租金收入*税率12%,若是月租金为60000/月,该企业需要缴纳房产税为60000*12*12%=8.64万元
土地使用税:建筑面积*30/年
3、交易税费惊人
个人房产交易中,如果满2年的普通住宅是可以免收营业税的,如果满5年是可以免收个人所得税的。
但公司房产交易或过户给个人不享受任何的税费优惠,必须要交:
1)增值税。按(卖出价-买入价)÷1.05*5%;
2)增值税及附加。按(卖出价-买入价)÷1.05*0.6%;
3)土地增值税。按增值税*税率-扣除合计*速算扣除系数;
4)企业所得税。按差额*25%。
如果房子升值,土地增值税会高达30%-60%,也就是说,公司在买房时,省下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都要补回来。
4、暗藏财产权风险
以公司名义买房的话,那么房产就属于公司,如果公司经营不善出现财务问题的话,不动产需抵债。所以存在财产权风险。
当然,以公司买房并不是只有避免限购这一条好处,房屋还可以作为公司的一种资产,进行提取折旧,从而能够减少公司的企业所得税。
综上所述,以公司的名义购买房屋,虽然可以规避限购的政策,但是这样子的成本会非常高,从消费者的角度而言,并不划算。但若是有日常业务运作的企业,以公司名义购买房产,既可以自用又可以出租,还能为公司带来增值税的进项抵扣和折旧等相关费用的企业所得税前扣除,也算是一举多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