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给近期爆火的深圳“小产权房”降降温,深圳市相关部门出手了。
5月8日,深圳市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向下发通知称,为规范我区房地产市场交易秩序,严厉打击非法销售、买卖“小产权房”行为,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小产权房”属于明令禁止交易的房地产,按照《深圳市房地产市场监管办法》相关规定,各房地产中介机构、从业人员应依法依规开展经纪活动,不得代理销售“小产权房”,不得为“小产权房”交易提供经纪服务,各房地产
5.3万人,占比0.7%;
③ 一套商品房143.5万人,占比6.5%;
④ 公寓约82万人,占比3.7%;
⑤ 保障房约100万人,占比4.5%;
⑥小产权、单位自建房或无房约1850万人,占比84%!
通过以上数据可以看出:
1、在深圳,有一半以上的人都是居住在“小产权”房里面的;
2、无论是过去还是现在,小产权房都承载着大量来深建设者的居住需求,之于深圳的高速发展有着不可磨灭的贡献!
深圳小产权房法律专家、信荣律师团队首席律师张茂荣点评建议:
如此大的体量,如何处理是对深圳市政府执政智慧的考验,遗憾的是目前政府基本是一刀切,全面否定:
不允许流通,既不能买,也不能租(租赁合同无效),而又可以法拍(等于通过法拍可以流通)、基于防止集体资产流失的考虑,又招投标出租,导致招标无效的尴尬!
经过1992年“统征”、2004年“统转”,深圳已实现全市土地国有化,由此,深圳小产权房也存在与内地集体土地小产权房完全不同的涵义,深圳处理小产权房有着天然的优势:
确权不需要考虑土地性质,严格按照《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的处理决定》,符合条件的确认产权,不符合条件的临时使用,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等情况的依法拆除,非法占用土地等情况依法没收即可。
搁置,既不处理,也不允许流通,不能发挥使用价值,与“物尽其用”原则相悖,与市场需求相悖,期待着深圳市政府能够尽快处理,还深圳小产权房一个名正言顺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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