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0-11 20:30信息 • 发布者: 羊城派

央广网北京3月1日消息(记者门庭婷)2月29日,广东省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发布《关于调整我市普通住房价格标准的通知(东建房〔2024〕5号)》(以下简称《通知》)。据悉,新的房价标准将于3月1日起正式执行,有效期至2024年8月31日。

通知提到,根据各园区、镇街普通住房2023年下半年平均交易价格情况,按照单套住房建筑面积计算,东莞市享受优惠政策的普通住房实际成交价格按园区、镇街划分为四类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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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类标准:长安镇、大朗镇、虎门镇、塘厦镇、万江街道、凤岗镇、寮步镇、厚街镇、大岭山镇,价格标准为低于33981元/平方米(含本数);

三类标准:黄江镇、高埗镇、道滘镇、沙田镇、清溪镇,价格标准为低于26678元/平方米(含本数);

四类标准:茶山镇、石龙镇、樟木头镇、石碣镇、东坑镇、望牛墩镇、麻涌镇、横沥镇、常平镇、洪梅镇、中堂镇、桥头镇、企石镇、石排镇、谢岗镇,价格标准为低于20471元/平方米(含本数)。

三、本标准自2024年3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全市范围内统一执行。

相比东莞市住建局于2024年2月6日发布的《关于调整我市普通住房价格标准的通知(东建房〔2024〕3号)》,东莞市的四类标准住房价格再次下调,表明了政府促进房地产市场稳步发展的决心,2024年的东莞楼市值得期待。

文 | 张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