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圳这座日新月异的城市中,小产权房始终是一个备受瞩目的话题。每当拆迁消息传来,关于赔偿的种种传言便不胫而走,让众多购房者心生困惑。今天,我们就来深入剖析小产权房拆迁赔偿的真相,并为你奉上一份精明选房的宝典!
一、小产权房拆迁赔偿,揭开迷雾见真相
在深圳,小产权房的拆迁赔偿问题一直牵动着购房者的心。有传言称,一旦小产权房被拆,赔偿将只归原业主村民所有,与买家无关。然而,事实并非如此。在旧改拆迁中,开发商
强专业服务的有关要求。
2020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对全国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作出部署,在全国老旧小区改造中起到了重要支撑作用。在此后的调研中,有关部门发现,老旧小区改造中的规划管理、标准规范、政策工具、商业模式等还没有形成系统的匹配,亟待打通,以调动政府、市场、社会积极性。
张兵表示,老旧小区改造不是简单地翻新屋子、修补立面、增加绿化等工程,更重要的是对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配套的系统改善和实施推进。面对着复杂的权益资产关系,需要通过调查评估摸清底子,才能准确把握改造方向。
此次《通知》指出,要加强调查评估,各地要通过规划单元及社区层面的规划实施评估,充分了解改造更新需求和利益相关方意见,按照建设“宜居、宜业、宜游、宜学、宜养”社区生活圈要求,在老旧小区改造中补足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
针对传统老旧小区改造中运用城市盘活存量空间的规划、用地和资产政策不够,一些地方的改造受到规划容积率、建筑高度等的限制,很难通过提高小区容积率方式来完善相关配套设施,实现改造的财务平衡等问题。《通知》强调,要加强规划统筹,允许在单元中统筹空间功能和建筑量,在不突破上位规划底线要求和强制性内容的前提下,可明确建筑量跨单元统筹的规则,处理好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
值得注意的是,《通知》还提出,要强化政策支持,鼓励各地制定既有城市土地混合使用和存量建筑空间功能转换的规则,老旧小区及周边边角地等零星用地经论证不具备单独供地条件的,可按划拨或者协议有偿方式供地,优先用于增加公共空间、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
以北京市昌平区城南街道的昌盛园社区为例,该社区建成于20世纪90年代,占地面积约26公顷,常住居民约2341户,共有住宅楼40栋,分属21个产权单位,设有出入口36个。改造前因失管弃管严重,社区环境脏乱差、私搭乱建泛滥、公共设施陈旧、交通组织混乱,居民诉求集中、属地负担沉重,成为昌平区基层治理的痛点和难点。
此后,改造拆除了私搭乱建和内部围墙,把地域集中、产权分散的小区重新进行布局,将21个小区合并为一个小区,重新整合使用了2万余平方米的公共空间。改造提升社区便民广场、居民议事厅、童心苑、健康小屋等高品质公共空间1800余平方米。实现老旧小区环境风貌的大幅提升。
“老旧小区与新建小区不同,居民权益保障是推进改造工作的前提。”张兵告诉记者,《通知》强调针对老旧小区不同情形明确规划许可办理程序和分类管控规则。各地要制定具体细则,需要分清哪些是不用办理许可,哪些是需要办理,哪些是简化办理。此外,《通知》还鼓励各地积极引导注册城乡规划师等规划专业人员进社区,为老旧小区改造提供专业指导和技术服务,促进共治共享。
编辑 樊一婧
校对 杨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