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网1月9日讯(记者 马祚波)去年12月底,国家住建部等四部委发文要求开发商不得拒贷公积金,南京不少新开的楼盘纷纷对公积金贷款亮起了“绿灯”。扬子晚报记者今日采访中得知,一些原本打算全款买房的购房者向开发商提出只贷30万元公积金,“省下”的房款改作他用。针对不少人反映的个人30万最高额度偏低的疑问,南京公积金中心表示,目前尚未有提高额度的计划。
全款客户变卦:只贷30万
在去年底由住建部等四部委发
公积金贷款的,原则上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在购建和大修住房一年内,可以凭有效证明材料,一次或者分次提取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
所以,全款买房前或买房后一年内,缴存职工可以以购房名义申请提取公积金。
具体来说,职工及其家庭成员发生下列住房消费情形之一的,职工可以按照规定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1、购买住房(含商品住房、政策性住房或者保障性住房,下同);
2、支付房租;
3、偿还购买本市范围内住房的贷款本息;
4、建造、翻建、大修本市范围内的住房;
5、其他住房消费。
6、在离休、退休或到达离休、退休年龄时;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时;户口迁出本市或者出境定居时;非本市籍职工调离本市时;职工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抵冲;在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时,职工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提取死亡职工的住房公积金。
在同一时间段内,职工仅能选择一项住房消费情形提出申请,并不得重复申请;在同一项情形中存在多套住房消费情况的,每次申请提取时,职工仅能选择其中一套住房申请提取;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住房的,每套住房仅能申请提取一次。
申请材料:
1、地级市及以上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证明。(夫妻双方均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均需要提供;原件一份,中心留存,该证明格式由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
2、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凭证及最近一年缴存明细。(原件一份,复印件一份,原件核对,收复印件)
3、其他与正常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料相同。
提取金额:
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住房的,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合计仅有一套住房时,可提取额不超过账户余额,且不超过购房总价款;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合计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可提取额不超过账户余额的百分之六十,且不超过购房总价款;2010年9月30日起,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包括异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不予提取。
职工在购房总价款中实际支出的费用,按照该套住房房地产权属证书或者经本市房地产权登记部门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列明的权利人份额计算;未明确份额的,按照该套住房的房地产权属证书或者经本市房地产权登记部门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列明的权利人数量平均计算。
全款买房可以提取公积金吗?
1、全款购买住房后只能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提取人及其配偶可以申请提取购房合同签订当月之前(含当月)的住房公积金账户金额,提取金额不超过全款购房的费用。
2、全额付款购买住房,需先自筹资金支付房款,待获取房产部门相关购房手续后于一年内提取同一户籍内夫妻双方的住房公积金。 提取时提供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登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和全额购房发票或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和完税证。
所以全款买房是可以使用住房公积金的。
以上是我介绍的全款买房可以提取公积金,申请提取公积金需要注意什么。
我们知道现在全款购买房子,是可以提取公积金的,并且在办理之前,我们需要准备相关的文件和材料,然后去公积金中心办理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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