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29日,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调整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措施的通知。通知中明确,取消居民家庭在本市购买住房的各项限购政策,通知自2024年9月30日起正式实施。
至此,广州楼市的限购政策已走过14年。
羊城晚报资料图
2010年:开始限购
2010年10月,广州市发布《关于贯彻住建部等部委宏观调控政策促进我市房地产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即“国五条”的本地化版本,开始了广州楼市的限购之路。
住房不限购,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和单身人士能提供购房之日前6个月在本市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在限购区域分别限购2套和1套住房(建筑面积120平方米及以下)。
本次限购政策调整后,广州市户籍、非户籍居民家庭和单身人士在全市范围内购买住房的,不再审核购房资格,不再限制购房套数。
深圳取消限售
外围区域放开限购
深圳也选择在9月29日深夜发布重磅房地产政策。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深圳监管局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表示,深圳户籍居民家庭限购2套住房,户籍青年单身人士限购1套住房;非户籍居民家庭及成年单身人士则限购1套住房。
在执行上述住房限购政策的基础上,深圳户籍居民家庭及户籍青年单身人士在盐田区、宝安区(不含新安街道、西乡街道)、龙岗区、龙华区、坪山区、光明区、大鹏新区范围内,可再购买1套住房。
非户籍居民家庭及成年单身人士在福田区、罗湖区、南山区和宝安区新安街道、西乡街道范围内购买住房,则只需要提供购房之日前1年在深圳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在盐田区、宝安区(不含新安街道、西乡街道)、龙岗区、龙华区、坪山区、光明区、大鹏新区范围内购买住房,无需提供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
这就意味着,深圳此前针对非户籍居民的限购政策再度松绑,外围区域已经不再限购,核心区域则从“3年社保”改为“1年社保”。
除此以外,深圳还取消了商品住房和商务公寓转让限制,明确商品住房和商务公寓取得不动产权登记证书后,可上市交易。此前,深圳商品住房在取得不动产权登记证书后3年内限售,商务公寓限售时间则为5年。
在此基础上,深圳还将个人住房转让增值税征免年限由5年调整到2年;并将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15%,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20%。
同时,深圳还将定价权还给市场。《通知》表示,商品住房和商务公寓项目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自主合理确定销售价格,并报市场监管部门备案,抄报区级住房建设部门。通过招拍挂方式取得居住用地的商品住房项目另有约定的,按照原约定执行。
本通知自2024年10月1日起执行,原有政策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综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来源: 新闻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