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土地管理法》条款规定,农村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而农村宅基地属集体所有,村民对宅基地也只拥有使用权,不拥有所有权,村民将房屋转让给外村人员的买卖行为得不到法律的认可与保护,也不能办理土地使用证、房产证、契税证等合法手续,故小产权房买卖合同按常理来说是无效的。
而《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则再次重申,“对于借户籍制度改革或擅自通过‘村
东莞小产权房的租赁合同纠纷,法院曾有案例显示由于小产权房缺少合法的建设规划许可证和不动产权证,租赁合同可能被认定为无效,导致出租方需返还租客已支付的押金和费用,并可能需要赔偿租客因此遭受的经济损失。
在考虑购买小产权房时,购房者应审慎评估相关法律风险,并寻求专业法律意见以保障自身权益。同时,国家政策对于小产权房的态度是坚决遏制违法建设销售行为,并在各地开展密集的查处工作。因此,购买小产权房不仅存在法律风险,还可能与国家政策相违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