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宁夏日报】
“听说政府发放购房消费补贴,特意来预约登记。”市民禹艳艳高兴地说。之前,她经多方对比看中望远镇民生逸兰汐的一套房,获悉政府利好消息后,9月26日在永宁政务中心服务窗口办理了购房消费补贴预约登记。
有购房意向市民在窗口咨询购房消费补贴政策。
9月24日,永宁县制定推出《永宁县购房消费补贴实施方案》。根据方案,购房消费补贴针对购买永宁县范围内的新建商品房住宅,共分两种类型。其中,以旧换新购
基础消费券和区级购房增值消费券两部分组成。其中,区级购房基础消费券以1.5万元/张为基础,按照不同的商品房面积分为5档,每档提高0.5万元进行发放。为了留住引入人才和高收入人群,提升区域经济社会活力,在享受区级购房基础消费券的基础上,针对高校毕业生(2020年及以后毕业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及在校生、企业高级管理人员、高级人才(含硕士及以上学历或中级职称及以上人才)、多子女家庭和农村家庭及净月高新区职工等6方面购房人群,分别给予每套0.5万元的一次性购房增值消费券,二手住房“以旧换新”给予每套1.5万元的一次性购房增值消费券。除高校毕业生及在校生与高级人才政策不可叠加使用,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和净月高新区职工政策不可叠加使用外,其他政策可叠加使用。
此外,净月高新区还推出了购买商业、办公用房政策,对在净月高新区购买商业、办公的购房者(个人或企业)给予每平方米400元的购房补贴。
初审:宋霄汉
复审:郝彦青
终审:王海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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