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0-03 12:00信息 • 发布者: 读书有味聊忘老

运城市农信系统增强金融工作政治性——

夯实粮安“压舱石”

龙 欣


悠悠万事,吃饭为大。

我国是人口大国,运城是人口大市。手中有粮,心中不慌,任何时候都是真理。

今年以来,根据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运城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拿出160亿元信贷资金,在全市开展“百亿信贷资金助力乡村振兴”活动,重点用于支持9个领域的高质量发展。其中,用于支持粮食生产、保障粮食安全的资金达25亿元。

在运城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的统一

、开发矿产、举办小型工业等等。当然要发展经济,离不开政治,"政治民主",就是让人民能说话,要尽量听到人民的声音。不专听各级官吏的报告,要多亲自到人民中间去,人民有什么要求,谁好谁坏,要从人民的声音里去了解,真正给他们解决问题。这就要"整饰吏治,提高效能",我坚决地执行"奖励廉能,展开肃贪运动"。制订了具体实施办法,收到了一定效果。

关于土地政策,我在绥远省政府委员会上提到:根据孙中山先生"平均地权"和"耕者有其田"的原则,要限制私有土地面积的最高额,扶植自耕农为切要,……要参照本省人口土地分布之实际状况,防止土地垄断,奖励开荒垦殖,促进地利,制订了《绥远省私有土地限制办法》,按土地生产作物的三年平均数,分为七等。甲等的(产量在二市石以上的)最高不得超过一百亩,最差的庚等(每亩产量在四市斗以下者)最多不得超过六七百亩。瞒产者一经查出,应无偿征收转让给自耕农或佃户。这个《办法》也制订了具体实施细则。实施期间,当然有许多困难,并不是一帆风顺的,但是通过强制,私有土地的垄断兼并现象有所限制。

其次在征粮政策上规定:"大户多摊,中户平摊,小户少摊,贫户不摊"的原则。当时征粮是财政的主要收入之一,也是积弊最多的一项病症。越是地主老财,依仗他们在地方上的势力,应摊粮食的份额就越少;越是穷家小户摊的越多,加上地方基层官吏为了保住他那一官半职,从来不敢得罪地主老财,只有欺凌中小贫户,有的还甚至借此中饱。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我雷厉风行地执行富者多摊,穷者少摊的政策。营私舞弊的严加惩处。我在一九四七年的《绥远财政年刊》上刊登的《告省保甲长书》上,向保甲长强调指出:"你们是政府的基层干部,也就是说民间的是非,政令的推行,都在决定于你们,你们要讲公道,谁又敢不公道?你们要存心廉洁,谁又敢妄谈贪污?因为这些事,都逃不出你们的手眼。你们责任的艰巨,关系的重大,政府企望的殷切,确实是无可比拟。"我从积极和消极两个方面向他们提出要求,积极方面:"一、为人民服务:我们既为人民所推崇,就应该忠实地为人民服务,人民所不明白的事,要详细地解说。人民所不会做的,要切实指导。人民有怠忽的行为,要严厉地督促。人民有争讼的事件,要迅速地平息。二、替政府负责,事无大小,完全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所以政府的事,也就是人民的事,我们为着忠实于人民,也必须忠实于政府,假设以支差摊害的想法来对付政府,那是最大的错误!三、扶植贫民,天赋人权本是平等的,我们不能以贫富分善恶,我们更不能欺压人民,使他们走投无路,要使人人有饭吃,个个有衣穿,大家和乐融洽,相亲相爱。"消极方面:"一、不准非法摊派,保甲长不准巧立名目勒索人民,军公人员外出办公,不需要你们招待,更用不着请客送礼。二、不准欺压人民,人民的知识程度不齐,推行政令的时候,应该多开会,多说话,使人民彻底明白法令的真义,自然办理顺利。千万不准利用职权,胡打乱骂,更不准威胁恫吓,借势欺压。三、不准摊派不公,不应该徇情徇私,造成不公,你偏袒富人,富人不一定感激你,你欺压穷人,穷人真的怀恨你,你扰乱了法令,招致了人民的怨谤。千万不要以身试法,遗臭于人民。"为了贯彻征粮和各项法令,我多次下到基层,亲自听取人民的诉说,对好的保甲长予以奖励,对于坏的,撤职查办,从严惩办。这一时期,撤换和惩办了一些犯错误的保甲长,出现了一些好的现象。

再就是扩大生产,改善民生。我到任时正是隆冬季节,春天马上到来,为了未雨绸缪,要为扩大春耕作准备。我在一九四七年春在绥远省第一次行政会议讲话说:"本省可耕面积有二百一十万顷土地,因为人力财力不够,上年只耕种十七万余顷。只种了百分之十五点四,尚有百分之八十没有耕种。这个数目是很大的。假如我们能扩大耕种,本省的人民,一定能丰衣足食,绝不象现在的困苦饥馁。所以今年要扩大耕种五十万顷,扩大产量,除够军粮民食外,争取有余粮向外运销。"我提出七项具体要求:一、扩大春耕面积﹣﹣课定耕地亩数及产量。我派出省县的得力干部下去从事宣传和查实工作。二、推广优良品种。派农业专家外出选购小麦及土豆优良品种,按春播面积发放种子。三、设立和扩充原有的农具制造厂,改良农具。主要是普建铁匠炉,打制各种精巧农具(如改造犁铧等)。四、提倡并改进农民副业(如养牛羊、鸡鸭、种菜、编筐、纺毛线等)。五、推广棉产﹣﹣课定种植亩数及产量。六、扩大造林,确保林木种植数量,由县、区、乡一直到户都要有规定数量。种活了归本人,种不活由本人补种。七、改良畜种,扩大繁殖。派专人到外地选购大批荷兰、美利奴等种牛种羊,分给蒙古牧民,并在县、区设繁殖站。

河套地区号称华北粮仓。南有黄河,北有乌加河,沟渠纵横,土地肥沃。但渠道有的年久失修,淤塞不畅,有的闸口窄小,进水缓慢。要想扩大农业生产,必须改善水利条件。主要项目是建筑绥西杨(家河)、永(济渠)、复(兴渠)、义(和渠)四渠渠首的石闸(简称四首闸),其次是兴修绥中大黑河流域的水利工程。当年由军民合作整修疏浚几十条干、支渠,总长一千多华里。傅作义将军对此积极支持,曾派肖如芝到唐山、琉璃河购运水泥八百吨,备作修理渠首闸门之用。

绥远是蒙汉回满藏等民族聚居地区,蒙汉族人口占多数,搞好蒙汉团结,共同建设新绥远是很重要的问题。在土地问题上规定:蒙人不夺地(已耕地由耕种者按约交租);汉人不开荒(不许在草原开荒种地)。我认为,蒙汉各族相居,应该相亲相爱,如手如足,祸福相连。在建设国家,造福于各族人民的总目标下,共同团结一致。不应引起蒙汉争端。不管是蒙回满汉,都应为建设绥远而努力奋斗。要积极扶植蒙旗工作,如设立蒙旗实验小学,训练蒙旗师资,兴办医疗单位,保护草原,培植牧场,改良畜种,牲畜防疫,鼓励生产皮毛制品,扶植开采盐、碱、煤、炭、铁、石棉、石墨、云母等矿产以及甘草等中药的采集等。尤其是奖励蒙旗人口的增加,凡生儿生女一律予以补助救济。

兴办教育,我在第一次行政会议上提出要认真兴办教育的要求。人类的文明,国家的富强,均以教育为其根本。本省人口为二百一十万,其适龄儿童,大约近二十万。但现有小学仅能容纳六万余人,更谈不到中等教育普及,社会文化水准,又从何处提高?所以国不怕穷,人不怕穷,但怕没有知识。我希望为了谋社会及人群的幸福,要人人来倡导教育,不独使适龄儿童,均有求学机会,即成年人也要普遍教育,亦即扫除文盲。当年在各乡村筹建小学校,推行国民教育,各县市共增设学校一百四十六所。并在各乡举办妇女班和成人班以扫除文盲,由各地民教馆负责实施,颇见成效。

另外,在禁绝陋俗上,也尽量宣传改进。如禁止妇女缠足问题,也制订了实施办法,按年龄分别予以处置:十五岁以下之缠足幼女应即时解放,十六岁以上三十五岁以下之缠足妇女,应将裹足布带等物解去,改穿袜套;三十六岁以上,劝令解放,以期达到不再缠裹为原则。各县市要进行扩大宣传缠足之害。半年之后,不服从规定者,十五岁和三十五岁以下两种均科以罚金。如十五岁以下幼女不听劝导,继续缠裹科以三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金。据丰镇县八个乡一九四八年七月一份统计材料,一月份检查不遵规定者为四十一人,二月份为四十人,六月份仅有七人。效果是比较好的。

其他如禁绝烟、赌、娼等不良习俗,亦由有关部门制订实施办法,坚决执行。

绥远地处边陲,经济衰败,文化落后,自清朝末年起,迭经军阀割据,匪患如毛,民不聊生,哀鸿遍野。三十年代初,傅作义将军主政绥远,励精图治,生聚教训,发展生产,整顿金融,各方面略有起色。不意抗战军兴,绥远大半沦陷,人民又陷于日军蹂躏之下,处于水深火热之中。迨胜利之后,由于傅作义将军对我之格外信赖界予绥省重任。劫后绥远,百废待兴,我身受傅将军之重托,肩负绥远民众之希望,主观上愿呕心沥血,竭尽棉薄,以最大努力进行各项建设,为绥远人民做点好事。虽然在施政方面取得某些成效,但与主观愿望相去何止千里。究其原因,现在才有所认识。最使我印象深的是在反动政府与反动制度下,主观愿望再好,也是难以实现的。统治阶级为巩固自己的地位,有意造成党派分歧,处处进行牵制,所有特殊阶级,如地主阶级,官僚买办,土豪劣绅恶霸等都有一定背景,牵一发而动全身,他们结党结派,把持一切,任何人想作一件对人民大众有利的事,不是明的通不过,就是暗地里横加阻挠,或公开抵触,使你作不通,并且若不迁就他们,便到处捣乱,不得安宁。这充分证明了当时的反动政府与反动制度都是与官僚地主土豪劣绅恶霸等特殊阶级的利益紧密结合着的。二十多年的戎马生涯,除了八年抗日战争外,其余的一些活动,不管你抱有多么美好的心愿,但客观上都是作了反动统治阶级的工具,为豪门地主阶级当了打手而已。

我想给人民做点好事的心愿,在九一九起义后,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才真的实现了。这是后话。

【董其武(1899年11月27日—1989年3月3日),山西河津人。历任国民军排长、连长、营长、旅部副官长,国民革命军侦察队队长、先遣总队支队长,国民党军天津警备司令部参谋、干部政治训练所队长、第73师436团团长、第35军218旅旅长、第65军101师师长,陆军暂编第4军、骑兵第4军、陆军第35军和暂编第3军军长,第十二战区政治部主任兼晋陕绥边区副总司令,国民党绥远省政府主席兼保安司令、西北军政长官公署副长官等职。先后参加了北伐战争、中原大战、长城抗战、绥远抗战、忻口战役、太原战役、包头战役、绥西战役、五原战役,绥远和平解放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历任绥远军政委员会副主席、绥远省人民政府主席、中国人民解放军绥远军区副司令员、第23兵团司令员,中国人民志愿军第23兵团司令员,第69军军长等职。1955年被授予上将军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