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9-02 13:00信息 • 发布者: 南方+客户端

近日,记者收到民众报料称,东莞市南城街道簪花路达鑫龙庭小区住户想在“达鑫龙庭A区”地库停车,必须按照胜和社区簪花岭村民小组要求,交付其私自设置的停车费用。

小区居民就此事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并得到处理意见。东莞市发改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已明确认定簪花岭村小组私自收取停车服务费用属价格违法行为,责令该村小组纠正不当行为,依法退还相关款项。

但是,有关部门的认定发出后并没有对村小组的行为起到约束作用。

今年4月

,阻碍车辆进入,具有近250个车位的地下车库目前是空置状态。保安队长李先生告诉记者,他曾和物业管理人员多次拆卸铁桩,可旧桩拔出后,过不了多久便会被安上新桩,

据了解,达鑫龙庭住户原本可通过小区一南一北两条规划道路进入地下车库。2012年,由于东莞市政府提出社区封闭管理要求,北面拐入地下车库所在街道交叉口被合理封闭。此后,小区住户的车辆必须经簪花岭村民小组设置的收费岗亭进入小区车库。

鑫达小区工作人员将小区地下车库门口铁柱拆除。

鑫达小区工作人员将小区地下车库门口铁柱拆除。

李先生告诉记者,簪花岭村小组“围村收费”行为已持续多年,所有进出车辆都要按其规矩进行缴费。不少小区居民意见很大。而且岗亭看守人员只收取现金,拒绝一切线上支付方式。

“住在达鑫龙庭两年多,我只在地下车库停过一个月车。”小区住户朴先生告诉记者,他家有一辆面包车和一辆轿车,但因为要交“双重停车费”,他只能把车辆停放在公司附近。在急需用车时,还得先前往公司取车,给生活带来不便。

小区物业管理人员介绍,今年在相关部门带领下,公司相关人员曾多次和簪花岭村小组进行协商。簪花岭股份经济合作社负责人称,达鑫龙庭小区车主必须依照其制定的《道路使用协议》支付服务费方能入库停车,而物业公司人员认为不合理,双方至今未能就此协商一致。

对此,河南豫龙律师事务所付建律师表示,簪花岭村小组围村收取过路费的行为已然违规违法。根据我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城市土地属于国有资产,该村小组通道如果为国家出资建造,并办理过征地手续,那该道路应当属于国有资产,簪花岭村小组无权违法收费;另一方面,即便该村小组集体土地没有被国家征地,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不动产权利人对相邻权利人因通行等必须利用其土地的,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综上,无论是哪种情况,簪花岭村小组都无权对过路的达鑫龙庭小区住户征收“过路费用”。

【记者】徐勉 李业珅 实习生 肖步云

【摄影】吴明

【作者】 徐勉;吴明;李业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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