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2024年楼市新篇章的开启,呼和浩特这座充满魅力的城市再次吸引了无数购房者的目光。作为内蒙古自治区的首府,呼和浩特以其独特的地理位置、丰富的资源和多元的发展潜力,成为了房地产市场的热门城市。然而,面对不断变化的楼市环境,呼和浩特的房价将何去何从?购房者又该如何把握机遇,逢低买入还是高位抛出?本文将对此进行深入探讨。
我们先来回顾下近年来呼和浩特房价走势回顾:近年来,呼和浩特房价呈现出稳步上涨的趋势
人的,买房人应当和全部共有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房产所有人委托其中一个人或者第三人处理房产交易事务的,应出具合法有效的委托书;若房屋正在出租,要确定租赁合同已终止或承租人已经放弃优先购买权,要查验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协议或证明。若发现卖方业主身份有疑问,一定要暂缓交易。
作为二手房出售人,不要随意办理房屋委托出售公证手续,不给“房倒”可乘之机;作为购房人,一定要严格查验房屋所有权证和其他有效证件。签订合同时要求房屋所有权人到场,不能到场的,应要求出示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不购买包括小产权房、司法限制房、未满足上市条件的保障性住房、未取得房产证的住房、已列入征收公告范围的房屋或被国家征用的房屋、属违法或违章建筑的房屋、存在产权争议的房屋等。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前,一定要求卖方配合到不动产登记机构查询拟购买房屋的情况,查询房屋权属的真实性,查看房屋是否处于查封、抵押、保全等不能交易的状态;由于期房交房时间、办证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因此受让他人购买的期房存在买方风险,建议谨慎购买。
房地产经纪机构代收的定金或房款转入经纪人员个人账户的,也存在风险。约定由房地产经纪机构代收代付交易资金的,应当通过房地产经纪机构在银行开设的客户交易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划转交易资金。住建局提供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免费便民服务,有效保障买卖双方资金安全,可通过线下监管银行办理,避免发生交易纠纷。
实际交易中,常遇到购房人由于某些原因导致未通过贷款申请而要承担违约责任。购房人可事先向相关贷款银行咨询了解,确定是否具备贷款资格、应付首期款比例及可贷款比例,切勿轻信中介人员包办贷款承诺。建议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约定“若贷款办不下来,无条件解除买卖合同,退回购房定金及首付款”,这样就可以避免因贷款未通过申请而承担违约责任。
(呼和浩特日报 记者 云艳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