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票安置全市通兑、买房还送购车券……近期,南京多区陆续出台一系列楼市新政,最新的一例是4月12日江宁区宣布在该区购买新房或竞配建住宅的买家,最高可以享受“总价2%+20万”的购房补贴,另外还可获赠购车抵用券、文旅消费券等。记者了解到,为进一步支持刚需及改善类购房,南京或将在4月底前继续公布相关楼市政策,以助力市场持续升温。
江宁新政:买房未落户还可办理入学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了解到,本次江宁区发布的
房、竞配建住宅的购房对象,“卖旧换新”顺序不分先后,除享受对应补助政策外,再按1套原自有住房交易价格总额(以存量房买卖合同价款为计算标准)的1%给予购房补助。
支持租售并举。鼓励企业购买新建商品房、竞配建住宅用于保障性租赁住房、人才公寓等,对企业一次性团购5套及以上新建商品房、竞配建住宅的,除享受对应补助政策外,再按合同购房款的2%给予购房补助。
支持置业商务需求。对个人一次性购买3套及以上商业、办公、公寓的,除享受对应补助政策外,再按合同购房款的2%给予购房补助。
鼓励各类人才置业安居。为进一步优化人才发展环境,对购买竞配建住宅的认定人才,除享受对应补助政策外,再分别给予D类40万元、E类30万元、F类20万元一次性购房补助。对购买竞配建住宅、不属于认定人才的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除享受对应补助政策外,再给予10万元一次性购房补助。
支持新市民安居。为进一步提升城市活力,对非南京市户籍人口购买新建商品房、竞配建住宅的,除享受对应补助政策外,再给予1万元购房补助。
优化落户入学政策。为切实解决购房落户、子女教育等民生问题,对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竞配建住宅的购房对象,加快办理落户;对未落户的,可按新购住房所在地办理子女教育入学。
该政策适用范围是2023年8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在江宁区购买新建商品房(不含车库、车位、储藏室等附属设施)、竞配建住宅,并网签备案的购房人、企业等购房对象。
新华日报·交汇点记者 刘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