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7-31 17:00信息 • 发布者: 中国证券报

10月28日,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管理委员会发布《临港新片区人才住房政策办事指南》,按规定在沪缴纳职工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满1年及以上、且在本市无住房的,在新片区限购1套住房,同时购房资格由居民家庭调整为个人。

据上海当地房屋中介介绍,目前在沪其他区域购房对购房者社保的要求是“符合网签日期前63个月内,累计正常缴纳满60个月的社保单或个税单”。

对此次发布《临港新片区人才住房政策办事指南







定在沪缴纳职工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满1年及以上、且在本市无住房的,在新片区限购1套住房,同时购房资格由居民家庭调整为个人。

其中,单位条件包括:符合新片区产业发展导向,且工商注册地、生产经营地和税收户管地均在新片区的企业;新片区重点支持引进或为新片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其他机构。符合上述条件的单位实行清单管理,并定期更新。

个人条件包括: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取得国家三级职业资格(高级工)及以上证书的高技能人才,工种与证书相符,且符合单位主导产业或行业;近一年内在本市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等于本市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1倍;居住证积分核定满120分。

工作年限条件包括:在新片区工作满6个月及以上,并与用人单位签订二年及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创业人才需提供股东证明和公司章程等)。

符合购房条件、在新片区稳定就业且稳定居住的常住人口,可在新片区优先选房购房。


带动各类人才集聚


2022年8月,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支持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加快建设独立综合性节点滨海城市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简称《若干政策措施》)明确提出,定向优化临港新片区人才购房政策。优化人才购房条件,在临港新片区工作的非本市户籍人才缴纳个税或社保满1年及以上,在临港新片区限购1套住房,所购住房自合同网签备案满7年后可转让。

在《若干政策措施》提出的3个方面23条任务举措中,多条提及吸引人才、留住人才。进一步优化人才落户政策。赋予临港新片区引进非上海生源应届高校毕业生重点扶持用人单位推荐权。建立和动态调整适应临港新片区发展需要的重点专业目录。支持临港新片区管委会根据临港新片区重点产业布局和发展实际,动态调整人才引进重点机构推荐范围。带动各类人才集聚,聚焦各类人才“工作临港、居住临港、生活临港”的高品质多样化需求。

上海临港微信公众号发文指出,新片区在人才住房等方面持续做政策创新,新市民的占比也在持续提高。形成了普通商品住房、定向微调新片区住房限购政策、商品住房优先选房购房等内容,搭建了较为合理的住房政策体系。

业内人士表示,临港新片区导入的不仅仅是制造业的人才,也包括金融和科技等人才。不同人才对于住房方面的配套要求也会有不同。新城未来有望进一步创新租住产品。

编辑:王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