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西安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发布《关于推行存量房(二手房)“带押过户”的通知》,具体如下:
市资源规划局各分局,各县资源规划局,各区县、开发区住建管理部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分支机构,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市不动产信息档案管理中心、市房产交易管理中心,各政策性银行陕西省分行、大型银行陕西省分行、股份制银行西安分行: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推进服务便民化,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
息5%-6%(根据客户资质综合评估);
贷款期限:最长10年;
支用方式:受托支付
办理资料:夫妻双方身份证、 户口本、结婚证、营业执照、办公场所租赁合同、上下游合同、近一年对公/个人流水、资产(借款人夫妻双方名下车产、房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