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房产买卖合同书 篇1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居民身份证号码: 居民身份证号码:
地址: 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原则,就房屋买卖事项,经协商一致,并经房屋宅基地所有权人同意,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房屋的基本情况
现甲方自愿将甲方合法拥有的坐落在____________房屋卖
乙方。甲方保证在交接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如交接后发生该房屋交接前即存在的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本协议签订后,甲方不得就房屋再与他人订立《房屋买卖合同》。
四、本协议签订时,甲乙双方都不具备过户条件。等过户条件成熟时,甲方应无条件为乙方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由甲方负责办理集体土地使用证。本协议发生的契税,土地出让金等由甲方负担。其他税费按有关法律规定负担。
五、如果甲方出售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影响到乙方居住权利的行使,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并应赔偿乙方的损失。
六、本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如因重大客观原因导致本合同的解除,甲方应按照市场评估价返还乙方房屋价款,并赔偿乙方的房屋装修费用。
七、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式5份,甲乙方各执一份,见证人各一份。
甲方: 乙方:
____年____ 月____ 日 ____年____ 月____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