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7-24 11:00信息 • 发布者: 光明网

住房城乡建设部近日召开企业座谈会。会上,住房城乡建设部表示,下一步要进一步落实好降低购买首套住房首付比例和贷款利率、改善性住房换购税费减免、个人住房贷款“认房不用认贷”等政策措施,吸引了众多关注。

“认房不认贷”实现刚需和改善群体良性循环

“认房”,是指商业银行发放个人住房贷款时会参考拟购房人在拟购房地家庭名下实际拥有住房套数确定贷款比例;“认贷”是指银行会根据拟购房人家庭在全国范围内是否有住房贷款记录

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延续实施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今天(25日)发布公告,延续实施支持居民换购住房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根据公告,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公告执行至2025年底。

其中,新购住房金额大于或等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全部退还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新购住房金额小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按新购住房金额占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比例退还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本公告所称现住房转让金额为该房屋转让的市场成交价格。新购住房为新房的,购房金额为纳税人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网签备案的购房合同中注明的成交价格;新购住房为二手房的,购房金额为房屋的成交价格。

两部门:继续实施公共租赁住房税收优惠政策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今天(25日)发布公告,延续实施支持公租房建设和运营的税收优惠政策。

根据公告,对公租房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公租房经营管理单位免征相关契税、印花税;对城镇住房保障家庭从地方政府领取的住房租赁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对经营公租房所取得的租金收入,免征增值税。公告执行至2025年底。

综合新华社、央视新闻客户端

来源: 合肥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