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7-23 09:56信息 • 发布者: 齐鲁壹点

8月26日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再发新政,为进一步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优化非济南市户籍家庭购房条件,济南市将“非本市户籍家庭需在我市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近2年内连续1年,大学学历以上购房者,缴纳社保满3个月购房”调整为“非本市户籍家庭在限购区域内购房的,需满足在本市累计缴纳6个月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的条件;大专(高职)及以上学历购房者,需累计缴纳社保满3个月”,自8月29日起执行。

目前济南

;新政策调整为按区(县)认定住房套数后,购房所在区(县)内无住房的,执行首套住房的贷款政策。在公积金贷款方面,政策调整前,在济南市购买首套和二套住房的,分别按照首套房和二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执行。新政策调整为按区(县)认定住房套数后,新购房为所在区(县)首套房和二套住房的,按照首套房和二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执行。

二是多子女家庭购房,二套可执行首套贷款政策。对于二孩及以上的多子女家庭(其中至少1个子女未成年)购房的,使用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和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按首套房认定,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

需要注意的是,本次新政策的实施以房屋网签时间为准,2024年7月16日(含)之后网签的按新政策执行。同时,按照当前贷款政策要求:商业贷款不支持同时使用三笔商业贷款;公积金贷款不支持第三次使用公积金贷款、不支持未结清再贷款等政策未做调整。具体贷款政策可进一步咨询贷款银行。

为了方便市民办理住房套数查询服务,住建部门专门制作了“服务指南”,有需要的市民可以登录“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查询。

附链接:http://jncc.jinan.gov.cn/art/2024/7/19/art_40602_4783728.html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客户端记者 孟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