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起,同步调整住房限购及销售监管措施、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和商业性住房信贷政策。
为贯彻落实中央“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房地产市场调控定位,促进杭州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市政府研究决定,自2017年3月29日起,进一步完善杭州住房限购及销售监管措施、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政策措施。同时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浙江银监局指导浙江省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决议,进一步调整杭州部分区域差别化
之上、未科的建发云湖之城、钱二的潮语鸣翠轩和滨江潮语映月、运河新城的滨运锦绣里,以及滨江庆隆小河单元GS0303-R21-10A地块、绿城西兴单元BJ030205-12地块,这些项目,预计今年下半年都将入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