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面有说到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社保购房的方法,今天给大家详细说明一下,建议收藏起来,反复观看!
如果你早年在成都自主创业注册过个体工商户执照,注册年限是2年之前,而且有缴纳个人社保。社保分为公司社保和个人缴纳社保,购房主要看养老为主,公司社保比较严谨,必须是24个月连续缴纳,如果更换了工作,中途是可以缴纳个人社保最多6个月。如果你没有公司社保,个人社保可以后补,从去年的1月到当年的12月,也就是说,个人社
青白江区、新津区,下同)新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购房人应具有本市户籍,或非本市户籍但在本市就业。
如果你是职工社保缴纳满一年,或是具有拟购房所在限购区域户籍就可以购房。
不过也有人问:我是灵活就业者,并没有缴纳职工社保,缴纳的个人社保也不能在成都买房吗?
其实缴纳的个人社保没有超出限制缴纳的月数还是有购房资格的。而且个人的只能存在中间不能出在开头和结尾!
我们看一下单位社保和个人社保混买,通过24个月社保购房,在一头一尾都是公司社保的情况下(近24月第一个月社保和最后一个月社保都是公司社保),中间有找工作的过渡期,个人社保缴纳时间不超过6个月,可以连续计算;
通过户籍+12个月社保购房,在一头一尾都是公司社保的情况下(近12月第一个月社保和最后一个月社保都是公司社保),中间有找工作的过渡期,个人社保缴纳时间不超过3个月,可以连续计算。
个人社保缴纳时间超过规定缴纳时间,不能连续计算,购房资格就要从最新的公司社保时间起算;
注:这是新政之前的解释,现在肯定不适用了,只能作为参考。如果有新的消息,我们也会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