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谈房贷年龄延长到80岁#
兄弟们,出大事了!广西南宁,放出了重磅信号,南宁城市,有个多个楼盘,申请贷款年限,要求延长80岁?结果你猜怎么着?为了限制贷款难度,50的年龄,可满足贷款条件!好家伙,此举震惊了金融机构啊!但事实真的是这样吗?
官方机构说了,南宁有多个楼盘,已经颁布了政策,将贷款期限,延长80岁,凡是满50岁的,都可以按照30年期限,申请房贷?那还不上咋办呢?
南宁中介说了,如果老人退休了
。
那这时候有人就会问了,万一人中途离世了呢?这笔“遗产”怎么办?谁来“传宗接贷”。
答复1继承人接着还,2收走拍卖。
用“法言法语”来解释呢,就是
如果房屋已经抵押给银行,作为贷款担保,即使贷款人离世,银行仍有权就抵押房屋的变现价款实现优先受偿权。
如果贷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一方死亡的,另一方仍有义务继续归还贷款。
如果贷款是个人债务,或者夫妻共同债务中死者个人的分担部分,继承人应当在继承遗产价值范围内偿还。
对于超出继承遗产部分,继承人有权拒绝支付,但自愿偿还的除外。
若继承人放弃遗产继承的,则无义务偿还死者的个人债务。
如果有担保人,那么在借款人去世后,可以先就借款人的遗产进行清偿,或者由继承人继续还贷。当没有遗产可以清偿或者无继承人偿还时,银行可以要求担保人承担清偿责任或者直接依约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义务。
“贷贷相传,千秋万贷”
还记得有年春晚小品中,有过关于人生最痛苦的事是“人没了,钱没花了”还是“人活着,钱没了”的议论,现在又多了一条“人离世了,房贷没还完”的可能。这事儿能靠谱吗?
有关业内专家表示:“事实上,这部分中老年人具有非常好的贷款优势,以后延迟退休,收入是有保障的。
这个政策在某种程度上照顾了一些老年人或中老年人的购房养老需求。”当然这部分群体肯定是有的,但除了能减轻有购房需求的老年人的月供负担,这一政策在一定程度上能为不少有购房需求的年轻人腾挪出购买资格以及优惠的购买成本。
纵观全球各个国家,唯有中国人对房子的执念是最深的,而这种执念也是与生俱来的,所谓“庐舍虽小,却是自己的理想国”。
在中国,“自有住房=资产”的意识非常强烈,拥有一套自己的住房不仅意味着“自己和家人能够居住”,而且也意味着住房能成为“理财工具”。很多中国人并不满足于只买一套房子,而是在经济条件允许的前提下,愿意购买第二套第三套房子,然后转手卖掉,以此来增加个人资产。而如今贷款买房也成为普遍现象了,房贷也成为了中国人日常交流摆脱不了的话题。
接力贷会助长炒房现象吗?
虽然话题热度不断,但现实中这并不会太影响我们的日常生活,实际上现在正常工作的年轻人,是不需要使用接力贷买房的,因为现在银行对收入证明的审核并没有那么严格。使用接力贷的购买者大都是出于改善性购房的目的,想多买一套房。
接力贷的确存在放大居民杠杆的效果,但也没必要妖魔化接力贷。
一方面,因为手续相对复杂,而且征信会有记录,大多数接力贷购房者并非炒房客。
另一方面,接力贷只是有个别地方、个别银行提供,而且审核很严。实际上,即便没有接力贷,对于绝大多数中国家庭来说,父母子女往往都是隐性的共同还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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